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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人和企业可购公租房

发表于2015-10-21
标签:个人 保障性住房 全部产权 公租房 共有产权 

晨报讯 10月上旬,蚌埠市启动了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2702套新房静候主人。而1020日,好消息再次传来,在今年年底前,蚌埠市计划施行公租房新政,除了保障范围扩大之外,一大亮点是:符合条件的市民和企业均可以可选择购买全部产权或与政府共有产权

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将扩大

按照蚌埠市以前的公租房政策,其保障对象范围相对较小,一般限于享受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而记者注意到,在蚌埠市即将推行的公租房新政策中,公租房受益保障面扩大了不少。

在确保原政策保障对象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如果还有剩余的公租房房源,新政将其他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也纳入了保障范围,主要包括70周岁以上孤寡老年户,离退休人员,棚户区改造中临时借租过渡户,城中村改造中的农转非人员、企业职工等。

个人和企业均可以购买公租房

今年1月,芜湖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登记模式,公租房承租户可边租边买,首次购买产权比例不低于三成。而以后在蚌埠市,公租房实现租售并举的做法的范围将更进一步。

今后,蚌埠市的公租房不但可以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个人,还可以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签订承租合同后,申请部分或全部产权购买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新政,符合条件的购买家庭,可按同期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价格的80%价格购买。另外,也可选择在出资不低于保障性住房出售总价50%的条件,与政府享有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承购人 3年内免缴未购买面积租金

需要提醒的是,选择购买全部产权的,要在签订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时,全额缴纳住宅维修基金。选择共有产权的,承购人3年内免缴未购买面积的租金,3年后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

公租房申请门槛的降低,也将使更多暂时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合适住房的夹心层受益。蚌埠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房首期支付一半的房款即能买房入住,大幅度降低了申购家庭的资金压力。这有助于满足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外地来蚌埠工作定居的、个人事业刚起步的城市新居民的住房需求。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

新政中提到,在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优先进行实物配租。这也就意味着不需要轮候,可直接进入相对应批次摇号程序。

这当中就包含了7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患有智力障碍、精神残疾等重大疾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或家庭成员中有二级以上(含)残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蚌埠市公租房新政何时会正式开始执行呢?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前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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